•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属于土地买卖的一级市场。转让方是国家(国家对自己征税没有意义),受让方是土地使用者,所以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是受让方要缴纳契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取得使用权后,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属于土地买卖的二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方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受让方要缴纳契税。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征收管理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契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契税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使用是有期限的,其专业性也较强,因此在出让过程中出让方和受让方须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二、土地出让须符合政府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四、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签订形式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2、出让合同应该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出让年限、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动工及竣工时间、支付出让金的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条款内容须清晰、具体。同时,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什么科目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怎么确定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7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形式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扣除项目销售新房及建筑物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限于房开企业)销售旧房及建筑物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应提供凭据)、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3.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怎么算

  •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1.确定不含增值税收入总额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3.计算增值额4.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5.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6.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是指()

  •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自然人吗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8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自然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以个人只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1.基本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2.特殊征税范围(1)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①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③存量房地产买卖;④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⑤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化;⑦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③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④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⑤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⑥房地产评估增值;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重组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房地产权属变化。(3)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①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③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 所有权_2020年注会《经济法》答疑

    一个人的内在价值,在于他能不能遭受得起诱惑,能不能承受住考验。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有()。A.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B.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C.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D.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正确答案:A,B,C,D【提问】为什么选BC?【答疑】勤奋可爱的学员,你好:选项B: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的,属于无权处分,比如甲把商品房预售给乙,办理了预告登记,如果乙没有同意,甲又卖给丙,甲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出售行为无效。选项C:比如房本登记的是张某,李某知道这个登记有错误,却购买张某的房子,张某的出售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当遭受挫折的时候,我们既不要怨天尤人,也不要自暴自弃,要学会给自己解压,从心理上调适自己。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经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4

  •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_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由于注会税法每年都在改动,因此,小编建议同学们一次性考过税法,避免第二年又遇大变动!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已更新,小伙伴们快来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所属章节】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一、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提示】(1)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不仅仅限于土地交易;(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不同于“出让”)两个关键特征。二、特殊征税范围(掌握)具体问题可归纳为应征、不征、免征三个方面。下面将经常出现的房地产若干具体情况的征免问题汇总归纳如下:(1)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①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③存量房地产买卖;④除直系亲属、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人、公益性之外的赠与;⑤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⑥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⑦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③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④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⑤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⑥房地产评估增值(无收入,权属未变)。(3)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①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③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⑥个人销售住房。(新增)(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2021年注会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已经确定,打算报考注会税法科目的小伙伴,一定要提前预习熟悉税种和重要考点,争取一次性通过注会税法的考试。(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税法土地增值税税率会给吗

  •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_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注会税法应该如何学习备考?相信许多考生并不清楚!为了帮助大家熟悉注会税法的基础知识,东奥小编整理了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赶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所属章节】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提示】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五)自2008年11月1日,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021年新增)(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2021年注会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打算报考注会税法科目的小伙伴,一定要提前预习熟悉税种和重要考点,争取一次性通过2022年注会税法科目的考试。(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税法土地增值税税率会给吗

  •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_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

    税法在注会考试的科目中,难度虽然不大,但内容细碎,记忆性内容较多,与会计科目和实务联系紧密。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帮助大家熟悉税法基本知识,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所属章节】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一)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指房地产的坐落地)(二)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合同资料: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因分次转让而频繁发生纳税义务、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纳税的情况),土地增值税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纳税人选择定期申报方式的,应向纳税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备案。定期申报方式确定后,一年之内不得变更。【注意辨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间和清算办理时间是不同的概念。【归纳】与土地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简单比较:税种开征区域纳税人特点纳税环节耕地占用税有耕地的地区占用者占用环节一次课征土地增值税有国有土地的地区转让者转让环节一次课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持(保)有者持有期间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2021年注会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注会税法教材每年都会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想要提前预习的考生,可以先使用2021年旧版教材学习每年必考的知识点,拿到新教材后,再着重学习教材中新增和变化的内容。(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税法土地增值税税率会给吗

学习考试资源网-58edu ©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13312号-3 
站点地图| 免责说明| 合作请联系| 友情链接:学习乐园